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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D潞安府事 2024-01-18 19:54 发表于山西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平顺公安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持续深化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在临近年关之际,平顺县公安局杏城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成功为37名农民工要回薪资共计47万余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月14日,杏城派出所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线索,因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若处理不妥当可能造成恶劣影响,接案后杏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杏城派出所先联合县人社、劳动监察等职能部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同时立即启动矛盾纠纷调节机制,通过分工协作将农民工与企业负责人双方叫到一起进行调解沟通。 调解现场,民警一方面着力安抚农民工情绪,耐心倾听诉求同时适时引导他们要合理合法维护权益;另一方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与该工地承包方、施工方进行积极协调,讲明拒不支付民工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一遍一遍的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讲明农民工需求,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经多方协调努力,双方于1月15日达成一致协议,终于成功为农民工讨回47万余元薪资,最大限度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几位农民工代表紧紧握着民警的手,连声感谢道:“太谢谢你们了,我们的血汗钱终于要回来钱了,你们是真正的人民好警察!”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仅损害自身信誉,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作为用人单位或雇主,必须信守承诺,诚信经营,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要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同时,广大劳动者要注意与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一旦遇到拖欠工资的行为,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稿:杏城派出所张鹏